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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流程
申办主体:依法登记结婚且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的公民。
申办条件: 符合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。
申请材料:1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、身份证和户口簿;
2、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一张;
3、男女双方户籍地均与现居住地分离且超过三个月以上的,需到现居住地社区、村居开具婚育状况证明一份,并加盖现居住地乡级计生部门公章。
办理程序:申领人依法登记结婚后及时在社区、村居或单位上报新婚后,持申请材料到社区、村居或单位领取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表》和出具《已婚育龄夫妇申领<计划生育服务手册>承诺书》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根据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乡镇(街道)免费发放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。
办理依据:1.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
2.《山东省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〉发放办法》《山东省〈生育证〉管理办法》
生育证审批程序
《生育证》是育龄夫妻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取得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法律资格的凭证。
《生育证》的办理适用于女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夫妻。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。
符合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妇,应当在妊娠前,持下列证件和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《生育证》,认真填写《<生育证>审批表》,申请人双方签字:
1、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;
2、双方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;
3、已收养子女的,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;
4、具有省《条例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;
5、夫妻及子女近期二寸合影照片一张;
6、其他附带材料:
(1)子女死亡的、丧偶的需出具死亡证明等证件;
(2)离婚后又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,县级留存复印件;
(3)乡镇服务站提供的孕检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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