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受理范围:对政府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;对我市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、市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对政府各门部门工作职责、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、意见和建议;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属于需要由政府部门方面解决的有关问题。